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依据2026年第20号政府条例,优化0.5%小微企业最终所得税优惠政策,通过收紧受益主体范围实现税收资源精准落地,本次政策调整核心出发点是完善税制、维护市场税收公平。 新规落地后,优惠税率仅面向自然人纳税人、个体经营主体与合作社开放,CV合伙、PT有限责任公司等法人企业被彻底剔除出该项税收激励名单,不再享受0.5%的优惠计征标准。 税务总局指导公关司负责人表示,此番调整意在让优惠政策匹配政策初衷,保障简化征管的福利切实落到需要减负的小微经营者身上,破除部分法人企业借优惠政策套利的乱象,均衡不同市场主体的纳税成本,倒逼全行业养成规范合规的纳税习惯。 本次政策调整未改动税率标准,符合准入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旧沿用0.5%优惠税率,政策明确限定享受优惠主体的年度营收上限为48亿盾。 此前商界普遍担忧,大批被移出优惠名录的小型法人企业,将面临合规成本大幅上涨的经营压力。针对行业核心顾虑,税务部门明确推出配套过渡期帮扶举措,避免新规仓促落地加重商户经营负担。 税务总局表示,小微经营者从简易记账切换至法人规范账务体系存在较大难度,因此不会一刀切落实新规。后续税务机关将加大普惠辅导力度常态化开展财税宣讲,围绕账目登记、规范记账、税费申报等实操内容开展线下专项指导,帮助企业循序渐进完成账务体系升级。 相关负责人强调,出台新政绝非打压实体经济、抬升中小商户经营成本,核心目的是优化优惠资源配置。通过收缩优惠适用边界,避免普惠补贴被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占用,让有限的税收利好精准帮扶个体与合作社类小微业态。 在本次新政引导下,合规经营的小微市场主体可依托优惠政策稳步发展,具备规模化发展条件的企业则按一般法人税制正常纳税,助力印尼小微企业实现分层有序、可持续成长